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经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邓州市融媒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4名(男女各2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单位、计划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为邓州市委宣传部下属市融媒体中心,全供事业编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4名(男女各2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
(五)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五个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邓州市新华路与穰城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2、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报名登记表(附表2下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初试
初试采取演播厅试镜方式进行。演播厅试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荧屏形象、语音特色、发声状况等基本素质。演播厅试镜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带妆(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服装和化妆)进入演播厅进行实景录像试镜,测试内容为300字左右统一的文学作品(时长6分钟,含准备时间),考官根据试镜录像实际效果进行评审打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试(复试)环节。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复试)
考试(复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新闻和播音主持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未达到1:10比例的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新闻稿的整体把握能力,播音主持技能技巧,掌控话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测试内容包括新闻稿件播报(时长5分钟,含准备时间)和话题主持(时长10分钟,含准备时间)2个项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工作全程录像,整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政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流动。
五、有关要求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邓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17518991120(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77-62287519
七、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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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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